close

殺人,不為什麼

  書籍名稱:殺人,不為什麼 Darum

  作  者:Deniel Glattauer  (奧地利)

  譯  者:林倩如

  出版日期:2011/12/28

  *資料圖片來源-博客來

 

『內容簡介』-資來來自博客來

本該伸張正義的執法者,竟傾全力證明他的無辜!
與其問「為什麼好人就不能犯下謀殺罪?」不如說「我們不希望犯罪的是好人!」

  他只是單純想當個殺人凶手,怎麼突然化身善良的悲劇英雄?
  如今只有揭發自己的祕密,才能捍衛他「坐牢的自由」……

  晚上十一點五十一分,報社記者揚.海格爾在酒吧中槍殺了一名素昧平生的男子。

  他向警方自首,寫下自白,只是不願說明原因。警方不相信他就是真凶,即使凶槍上有他的指紋,眾人仍堅稱他必然無辜。前女友不惜重金為他聘請名律師、同事與朋友在震驚之餘苦勸他說出真相、精神科醫師查不出他的精神狀態有任何缺陷,還有許多人拍著胸脯在法庭上保證:

  他是個好人,他不會殺人。

  二、六、○、八、九、八。海格爾口中不時默念著這六個數字。二十年後,大家就會知道真相了,他心想。

  但事情越來越不對勁。不知道哪裡來的證人和證據,竟然把他推上「好人」的頂點。他只是想單純當一個殺人凶手,怎麼到最後居然變成了善良的悲劇英雄?無計可施之下,他決定揭發自己的祕密、剝奪自己殺人後繼續生存下去的意義,只為了捍衛他「坐牢的自由」……

  他們說從我身上嗅不到一絲絲殺人兇手的味道。
  什麼是好人?好人就不能殺人嗎?
  如果他們都說我是個好人,
  為什麼當我這個好人承認自己就是凶手的時候卻沒有人相信我?

 

『心得感想』

  最近剛讀完這本書,直到最後劇情一直都是在峰迴路轉的狀態。其實這本書可能看一次後還是會有很多疑問,到底他最後是怎麼一回事?

  這本書是以我為主軸,一直都是用我的角度去看這件事情,所有走的路線也都是只有我所看所見所聞,所以這裡面包含的一點是我主觀的概念,用我去猜測其他人的模樣與想像,算是滿統一而終的。『我』揚,真的殺人了,故事的一開始就告訴我們,他坐在一間酒吧裡面,看到了一個人打開門進來,數到五,就從準備好的手槍用子彈槍殺了那個紅衣男子,沒有原因,他們甚至沒有見過面,也不認識對方,但是他殺了他。接著警察來到了現場,因為揚的職業是法庭記者,跟警察也有熟識,當下,警察查案立即就將揚放離開,因為相信他的為人不可能會殺人。揚覺得很不可思議,酒吧的人也跟他很熟識,也不相信是他做的。因此一開始的懷疑都不是在他的身上,但是根據唯一證據,一把被遺落的凶器手槍的指紋,只有揚的指紋在上面,所以揚被拘捕到案說明。

  警察深知他的為人,不相信揚會殺人,因此他也很友善的邀請揚去警局做做,問問筆錄,沒有想到揚直接自首:「是我殺了他。」,不過警察都覺得不可能,但是根據證據都指向他,而揚也承認了自己的犯行,但是卻不肯說明他為什麼要這麼做的原因,因為他們不相信揚會殺人,不過證據確鑿又有自白的情況下,警方在怎麼樣也都只能把他抓起來,因此,開始了揚不可思議的坐牢之旅。揚在被問訊的時候,自白書的內容,前面落落長的都是在說他是誤殺,不過揚不想要改那麼長的自白書,最後直接加上,他就是凶手的自白。

  揚是兇手的這件事情,讓很多人都覺得很不可思議,包含他的前女友,甚至是只要跟他熟稔的人都不相信他會這麼做。媒體報導了這件事情,而記者更會去訪問揚身邊的朋友們,每一個人都堅稱揚是無辜的,他是被冤枉的,他是個溫柔善良的人,他根本不可能會去做這件事情。揚也一直收到不同的律師要幫他打官司,甚至每個人都有把握他在最後會贏得勝利,接見見面的好友們,每個人都說他不可能殺人,都說要幫助他。唯獨『本人』不這麼想,他不斷地說他就是兇手,沒有人冤枉他,甚至是沒有人逼迫他,他真的只是隨機殺人,沒有任何的動機,只是非常單純的想要殺人,那個人只是剛好出現罷了。不過,每個人都說他不可能,不要再說這種話,就連他本人的律師都控制不了揚一直堅稱自己就是凶手的事實。

  每個人都在幫他,但是揚只想要在這裡久一點,甚至是被判刑,越重越好。當開庭時,法庭上的法官、檢察官、律師等,只要問到關於這件事情,揚都承認人是他殺的,甚至說沒有其他的理由。之後,出現一些證人,他們有的人是來接受問話,讓別人先知道揚是怎麼樣的一個人,每一個人都在洗白他,甚至相信他不可能會殺人,堅信他是個非常棒的人。陪審團裡面每個人都聽到證人的話,沒有一個人證指稱揚是兇手,當時也沒有人能證明是楊殺了人,這時候,揚對於陪審團的人有怎麼樣的想像,裡面有個人跟他的母親很像,他內心掙扎地說著是他殺人了,甚至不希望陪審團輕饒他,並且相信是他殺人了。

  法官私下問話,對於揚,她感受不到一絲殺人的氣息,甚至看過一連串的報導,以及厚厚的一疊的自白,她看不出揚有動機,甚至有殺人的可能,與他聊天詢問他有關於孩童時是否有過創傷,根被殺的人有甚麼樣的過節,都沒有一個點可以與亡者相關,沒有動機、沒有殺人異樣,只有承認殺人的行為,連法官都不相信眼前的這個男人是兇手,只有他自己承認並且篤定的模樣。記者不會只透過一個角度去找,除了揚的過去,他們也去找了與這位被槍殺的男子有關的事情,發現他是同性戀。因此有人懷疑,這個揚是同性戀殺手,揚還因為這件事情,在牢裡面受到了排斥。

 

  慢慢的故事慢慢地走,揚跟不同的人接觸,甚至在跟前女友接觸的點上面,發現了揚內心的獨白滿多的,他對於前女友好似有著強烈的情感,讓我會想說該不會這就是動機吧!但是這一點也說不通,所以之後陸陸續續地描述了不同的角度,每個人都在找揚是兇手還是不是兇手的事實,連精神科醫生都不覺得揚有問題,而證據也只說明了揚就是兇手這件事情。揚的內心卻因為這些事情,而覺得很不可思議,為什麼大家一直在為他開脫,而不是罵他說是殺人魔,相信他會殺人,還一直不斷地要幫助他,他沒有覺得開心,還覺得反其道而行。在監獄裡面,他受到的待遇也明顯比別人好很多,監獄的獄警對他也不壞,還給他很多的自由。

  漸漸的故事慢慢地走,揚的律師在法庭上,一直都堅信他的加害人是不小心的,而在法院上也有人說明槍可能會旋轉,可能揚是要自殺,結果誤殺了進門的那個人。因為揚小時候看到他爸爸在眼前用槍自殺,這個時候就挖出了很多這個人的過去,也是要我們透過這些過去,來證明揚可能也想要用跟他父親一樣的方式結束生日,不過,有人指出,揚是多熱愛生命的一個人,引導出說揚是不得已不小心殺了別人,但是這些都有違揚的意願。最後,揚說出了他殺人的原因,原因是因為他愛那個被殺的男子,然後這個男子因為吸毒想要死,所以他成全他;更有一說是因為這他們原本就是不認識的人,是被害人登報找了別人來讓自己死亡,更重要的是,有許多的證人指出這件事情,連醫生也說,那個死者已經快要死亡,案情導向了不可思議的地方。

  揚覺得不可思議,他的每句對白,都在說著他就是兇手,他不認識被害人。直到陪審團要做出判決的時,揚都希望能夠得到應有的逞罰,當然,如他所願,但是是因為他可能是不小心殺人,而非蓄意計畫殺人,雖人揚堅稱自己就是有計畫的殺人,但沒有人相信,他說他有決定性的證據,證明自己就是兇手。沒想到他來到車站的櫃子前面,打開了櫃子,裡面甚麼東西都沒有,他有條件的被判刑後,來到某個地方,他看到了兩封女人寫的信,說她把東西看過,是他自己洩露出櫃子的密密的事情,而他殺人的過程等等的證人都是他安排好的,如果他還是想要把這個證據呈上去,她也不會阻止之類,但他們可以先見個面,等她回來。

  

《小說是自然生成的產物,一般只能把它放在心底,耐心等待他們成熟,才能公諸於世。有些人只是親身經歷過這些事蹟,另一些人則會將這些事蹟撰寫出來。那些親身經歷的人不必懂得寫作,而那些寫出來的人卻必須親身經歷過這一切事蹟。一本杜撰經歷的小說有可能成為一本不忍卒讀的小說,但是一本完全缺乏親身經歷和觀感的小說,絕對不可能會是一本優秀的小說。  (參考:http://ppt.cc/52YDI)》  

  其實,這段話貫穿整部作品吧!因為如果說揚最有可能殺人的原因,絕對是以上這個原因,因為他是個記者,他也想要寫作,但是他寫的作品都被退件,而上面的這個評論便是因為他沒有經過淬煉,所以不是一本優秀的小說。因此他放在櫃子裏面的就是這本小說,他想要實行他小說的事情,這樣他就是親身經歷了吧!以上這個都只是我的猜想而已,因為從頭到尾,揚都是大家口中的好人,而他說他自己不是揚,他有另外一個人,但是要說是第二人格也不對,反正,就是這樣。或許記者都是利用客觀觀點來做事情,作者是透過文字,利用不同的觀點,甚是是自己的意見來作描述撰寫,所以揚缺乏的便是一種觀感或是親身經歷的感覺,他要創要這樣的事實,讓這本作品變成真正發生過,也包含他個人觀點的小說,應該是這樣吧!

 

  這本書,也許還能探討出另外一個主題,一個『好人』,他在別人的眼中就不會是殺人犯,抑或是他殺了人,但是也沒有人覺得他很可惡,甚至還覺得他不是故意的。常常看到新聞上說無差別殺人,但是都會有其背後的原因,或是他已經透露出殺人的動機,向揚這樣完全沒有動機,只是隨機殺人的人,好像真的比較特別,真的很難讓人相信,我想,揚比較不容易理解的是為什麼大家不覺得他會殺人,因為他沒有動機,太沒有原因。像我覺得很多都是因果的關係,所以我才會覺得上面那段話就是造就揚去殺人的動機,怎麼樣也要給他找一個原因。

 

  我覺得這本書不是和初入手的人看,雖然我是把他當成閒暇時的樂趣,不過,我好像也沒有看得很仔細,以上是我初看的感想。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Pegg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